各有关单位:
2016年春运自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为期40天。为做好2016年春运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优秀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决定举办“情满旅途”征文活动和评选春运报道优秀通讯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情满旅途”征文活动
(一) 活动主题
1.春运期间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其目的是为了旅客出行更安全、旅途更便捷、保障更顺畅、服务更温馨。征文主题就是要写客运人为旅客精心谋划、全心服务、倾注真情、奉献爱心,让广大人民群众平平安安、高高兴兴回家过年、顺利返岗的感人故事。
2.“情满旅途”的主人翁是汽车站的站务人员、“江苏快客”驾驶员、深入一线的管理人员、关心职工的公司领导、为春运保驾护航的公安和运管人员等等。可赞美一个人,也可赞美一群人,还可赞美他们所做的某一件事。
(二) 参加对象
征文活动参加对象为全省道路客运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的人员,包括职工家属。
征文要求:
1.可采用通讯、散文、特写、随笔、诗歌等文体;
2.故事真实、情节感人、主题鲜明、内容健康;
3.征文需保证原创性,主要写今年春运期间值得赞美和歌颂的人和事;
4.每篇征文可附主人翁工作照片。
(三) 征文发布
1. 作者的征文经单位审核后给本单位通讯员。
2. 每个单位确定一名通讯员负责征文上传工作,由通讯员直接将征文上传到江苏汽车运输网“情满旅途专栏”上。有关上传的操作流程由协会提供。
3. 征文稿件最后需注明作者单位、姓名。
4. 征文活动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5日。
(四)评选办法
1.评委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协会汽车运输分会组织有关专业人士担任。
2.由评委评出10篇优秀作品。
(五)奖项设置
10篇优秀作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二、春运报道优秀通讯员
(一)评选对象
全省道路客运行业、企业的专职或兼职通讯员。
(二)评选条件
1.春运期间能及时、准确报道本单位春运的新闻和动态。
2.报道的内容真实,歌颂的事迹感人,对春运具有指导作用。
3.有质量的通讯报道数量较多者。所有通讯报道将刊登在“江苏汽车运输”网上,县(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报道也可在“江苏汽车运输”网上刊登。协会将定期汇总公布春运期间“江苏汽车运输”网上各通讯员报道的通讯数量。
(三)报道形式
春运报道可采用文字稿、图片稿和视频稿等形式。每个单位确定一名通讯员负责春运报道的上传工作,由通讯员直接上传到江苏汽车运输网“会员园地栏”上。通讯报道需注明作者单位、姓名,统计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5日。
(四)评选办法
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协会汽车运输分会组织有关人士,根据评选条件评出10位优秀通讯员。
(五)奖项设置
10位优秀通讯员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三、“江苏快客之星”、“优秀站务员”图片展
(一)图片人物
曾被评为“江苏快客之星”、“江苏快客优秀管理人员”和曾获得各种荣誉的优秀站务员。
(二)展示内容
1. 他(她)在自己平凡工作岗位上的服务风采。
2. 配上他(她)们的服务理念。服务理念是指他(她)们朴实话语,自律箴言或服务格言。
3. 通过处理加工而合成的图片。
(三)展示形式
各单位自己制作图片,按规定时间展示在“江苏省汽车客运站”和“江苏快客品牌班车管理”QQ群上。
各地区展示时间如下:
1月28日:苏州、无锡、常州、南通。
2月1日:南京、镇江、扬州、泰州。
2月18日:徐州、淮安、连云港、盐城、宿迁。
精美的图片将发布在“江苏汽车运输”杂志上。
希望各单位能认真组织此项活动,并动员广大职工踊跃参加,使春运这个舞台更加精彩纷呈,万花齐放。
本次活动的组织者拥有对所有征文和通讯报道进行出版等非营利性活动的权利,不另付稿酬。
江苏省交通运输协会汽车运输分会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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